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站在新起点,我们面对的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越是如此,我们越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泛凝聚共识,汇聚团结合作正能量,促进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智慧、力量的广泛性相结合,推动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和集思广益商量事相统一。由此,作为海内外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人民政协所发挥的作用便不断凸显。
刚刚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开辟“中国之治”的重要制度设计和独特治理平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这一论断在人民政协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并进行扩展,丰富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内涵,体现出制度本身的优势。
一直以来,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并在机构设置、机构运行、机构作用三个方面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从机构设置方面来看,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要内容,在制度演进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嵌入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并成为重要组成部分。从机构运行来看,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人民政协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的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其运行同中国政治结构和国家治理体系相统一,为政治发展和国家治理不断提供动力和资源。从机构作用来看,在国家治理中,人民政协起到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作用,是政治价值和政治能力相统一的集中表现。
近些年来,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战脱贫攻坚、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奋斗历程中,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真切体悟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国家治理效能,其中就包括人民政协制度的优势以及不断转化的国家治理效能,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在其中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并在优势转化、工作制度、履职能力等方面得以体现。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人民政协具有同心同向的政治优势、凝心聚力的团结优势、平等协商的民主优势、人才荟萃的智力优势、协调关系的功能优势、联系广泛的界别优势,可以充分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实现真正管用的民主。在工作制度方面,构建了以政协章程为基础,覆盖协商履职、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等的制度体系,经常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基层协商,落实了专门协商机构的定位,同时与国家治理实践相打通,激发出更有力的国家治理效能。在履职能力方面,政协委员发挥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同党外代表人士协商,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同部门协商,把专业意见转化为政策选项;同界别群众协商,当反映诉求、汇聚民智、凝聚共识的桥梁纽带。委员履职是人民政协制度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国家治理的一线实践,委员在工作之中搭建协商平台,是对专门协商机构的具体实践。
因此,将人民政协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必须要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首先,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成熟时机将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性质和建设在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体系等方面加以明确并保障,进一步完善以政协章程为基础,覆盖协商履职、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等的制度体系,保证严格制度执行,尊崇制度、维护制度,自觉学习和运用制度,从而发挥制度优势,释放制度红利,为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奠定制度基础。其次,要从机制建设方面持续发力,以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实施履职情况统计、履职评价和激励、纪律约束等委员履职工作机制;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健全协商议题提出、活动组织、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有序拓展同基层、社会的沟通、参与和监督机制,适当公开政协和委员工作计划;促进政协协商同其他协商形式的联系配合,完善诸如“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的协商融入机制,协调推进各项协商;统筹全国-地方-基层,强化市县政协工作,完善协商体系,进而在工作机制中具体实现国家治理效能的转化。最后,要着力提升协商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委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学习和锻炼,提高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教育引导委员树立协商理念,遵守协商规则;同时建立具有政协特色的应用型智库和参政议政人才库,团结更多人以新时代奋斗者的姿态和干劲,自觉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的第一线。
近几年来,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全国政协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将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这对于中国政治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在此基础上,专门协商机构为实现和发展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民主提供了实践平台和历史生长点,更实现了同国家治理体系的相贯通,为国家治理整体效能提升提供源源不断的资源。更加高度重视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将推动人民政协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有效激发起实现共同富裕、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蓬勃力量,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任勇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沿潮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科研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