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上,“买车套路深”引发不少消费者共鸣。有消费者表示,原本预算可以全款购入,却被4S店里的销售人员以“分期优惠多”“分期利息低”“可提前还款”等噱头吸引,选择了分期贷款购车。但到了与银行工作人员面签贷款合同时,才发现实际“利率”与销售人员所说的“费率”相差甚远,并且部分银行要求提前还款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费率、利率虽仅有一字之差,但贷款息费却有不小的差距。
中国证券报记者以购车人的身份,前往北京地区多家汽车销售店,发现该现象普遍存在。部分销售人员表示,分期贷款比全款提车的优惠金额大。记者所遇到的汽车销售人员均未主动向记者提及贷款利率,仅告知贷款总利息或强调低息费率。当记者主动询问时,某销售人员说:“消费者不必看贷款利率,因为利率的计算规则比较复杂,只要根据费率计算出自己要支付的利息就行。”
业内人士表示,汽车消费金融已成为银行挖掘信贷业务增长潜力的重要抓手。然而,行业发展也需要更加规范,需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与知情权,不得刻意隐瞒或混淆利息收费等内容。
车贷套路屡被投诉
“4S店的销售人员和我说分期贷款提车,能优惠几万块,比全款付的优惠金额多,还能提前还款,又能免去一笔利息。当时和我说的贷款利率每年才4.8%,车贷25.2万元,分5年共60期,按照等额本息的方式还款,月供5208元左右即可。”山东消费者冷丹心(化名)告诉记者,自己对此颇为心动。
然而,当静下心来,冷丹心用计算贷款的软件计算核实后,实际的贷款利率竟是每年8.81%,足足翻了将近1倍。银行的朋友告诉她,销售人员跟她说的是“费率”而非实际“利率”。
冷丹心的经历并非个例,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表示“车贷套路深似海”。其中,最被诟病的便是销售人员偷换贷款利率概念。记者在黑猫投诉上,以“车贷利率”为关键词搜索发现,投诉已超千条,部分投诉者直指贷款明细有误,称自己被销售人员刻意隐瞒或混淆贷款利率的概念。
此外,“提前还款难”也广为诟病。不少消费者表示,提前还款时遇到被告知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被贷款经理拒绝的情况。
模糊营销频现
“分期付款可优惠5万元,全款的话优惠3万元。”走进北京某4S店,当记者表示自己看中了一款总价约47万元的车型时,该店的销售人员小胡向记者讲解了所购车型的实际售价、购置税、配件/精品/装饰、上牌价、新车保险费等费用。但涉及贷款方案时,小胡仅向记者列出首付金额、贷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供金额,却没有列入贷款利率。
随后,记者前往另一家4S店。该店的销售人员小肖说:“您看中的车型,首付可以付多少,每月接受的月供有多少,我给您推算需要分多少期来还款。还款时间越长,利率越高,但还是得根据自身情况看。”记者向小肖表达了想购入一款总价约35万元的车型意愿后,小肖为记者制定了还款36期,月供4319元的贷款方案。“36期的利息预估18000元,最低利率能做到3%,需要银行根据您的资质而定。”他说。
“贷款利率现在只要2.99%。”某新能源汽车体验店的销售人员小于向记者宣传该店低息贷、低月供、低首付的优惠。小于表示,该店与多家银行均有合作,可提供超低息贷款。然而,就在小于用APP向记者展示贷款方案时,记者发现2.99%是年化费率,而页面的最下端写着“折算年化利率5.62%”。记者就此询问,小于表示自己并不清楚,这些由银行而定,等记者与银行人士面签贷款合同时,可询问银行人士。
持续规范汽车金融业务
对于费率和利率的区别,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张丽洁告诉记者,利率是指利息额与存款本金或贷款本金的比率。无论是采取等额本金,还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每期所还的利息都会随着剩余本金的减少而减少;费率则通常以消费类贷款的手续费计算,每期缴纳的金额相同,也就是按最初贷款本金计费,即使剩余本金减少了,但每期要还的手续费是不变的。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联席执行主任裴虹博表示,汽车销售人员将费率和利率模糊处理,此举会引起消费者混淆,涉及一定的欺诈性质。消费者在购车时,需向对方确认相关内容,并落实到签约合同内,避免不确定因素出现。
监管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金融业务的通知》指出,应当充分尊重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明确告知年化贷款利率及费率,不得使用与实际不符的“免收贷款违约金”“车辆免抵押”等话术诱导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与服务。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汽车金融发展对于促进汽车消费、满足消费者用车需求等有所帮助,在当前促消费的背景下,应该得到鼓励。然而,汽车金融发展要更加规范,需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向消费者全面、准确、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将利息收费等内容说清楚,明确是费率还是利率,是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此外,需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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