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并对切实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重点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一是加大企业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主导权,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的主体作用。
二是以企业为主体引进或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实施跨区域协同创新合作,真正实现开放创新、开放合作、开放共赢。
三是解决好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信用”和“利益”问题,把知识产权作为解决利益分配机制问题的中心环节。
企业是推动创新的中坚力量,企业家要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致力于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努力把企业打造成强大的创新主体。近年来,江苏大生集团投产数字化纺纱车间,这是我国“十三五”期间建成的第一条国产全流程纺纱生产线,实现了由纺织制造向纺织“智”造的转变。图为2020年11月14日,该集团数字化车间一位女工在骑车巡检。
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一是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构建产学研协作新模式。
二是统筹规划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各类创新平台。
三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联合科研团队,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四是引导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利益分配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有效减少企业创新主体的损失。
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冒险精神、科学头脑和国际化视野的优秀企业家队伍。
二是鼓励和引导企业家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重视颠覆性和变革性技术创新。
三是鼓励企业家与科学家深度合作,加快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
一是引导和鼓励企业作为研究主体加强产业技术基础研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前沿性创新研究,推动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机构的建设,大力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提升研发能力。
二是优化和完善社会支持体系,特别是针对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产业,吸引多元投资,鼓励加大研发投入。
三是制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推动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合理扩大加计扣除范围、改进计核方法等优惠政策落地。
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
一是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推动大企业积极开放供应链资源,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主体融通创新。
二是鼓励大企业积极探索、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模式,在行业内加快打造形成优胜劣汰、高效授信、融资便利的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发展的良好秩序。
三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专业化发展的支持力度。
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一是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聚焦国家重大科技战略领域,大力推进服务型共性技术平台建设。
二是充分发挥转制院所作用,择优选择转制院所作为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组织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与攻关。
三是鼓励大中小企业上中下游协作,鼓励采取研发众包、“互联网+平台”、大企业内部创业和构建企业生态圈等模式,促进大中小企业之间的业务协作、资源共享和系统集成,通过大中小企业协同、上下游协作联动,形成良好的产业链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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