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部门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守正创新、协同聚力,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聚势赋能。
一、突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着力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体制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提质增效。一是坚持高位谋划推动。将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列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创造性地将法院、检察院、司法、国资等部门纳入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全国率先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部省专项战略合作。二是坚持绩效考核指引。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创新实施三方八部门动态联动考核评估机制,推动建成劳动者服务驿站4557个,欠薪治理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进位、较三年前前进15位,形成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省、市、县三级联动良好局面。三是坚持“三化”推进落实。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全力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近年来“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专项行动累计帮助各类企业解决用工缺口150万个次,释放惠企稳岗红利150亿元,实现和谐劳动关系与稳就业、保民生良性互动,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质增效。
二、突出同向发力,强化和合共生,着力打造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新生态”。弘扬讲仁爱、尚和合的中华传统文化理念,大力推动营造共商共建共享浓厚氛围。一是加强政策措施引领。编制发布10大主项、43个子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引,制定和谐企业联合正向激励措施20条,在加大信贷支持、评先选优等方面为和谐企业提供突破性政策支持,先后培育各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4459家,29家企业和4个园区被评为全国模范企业(园区)。二是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成立辽宁工匠学院,大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仅2023年新创建省级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211个,近两年实现省内成果转化3746个、经济收益107.84亿元。三是加强源头预防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劳动人事争议全周期管理、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新机制,把问题控制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实现了结案率和调解成功率双提升。
三、突出守正创新,强化担当作为,着力拓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新领域”。围绕新形势新任务、新业态新模式,勇于创新,主动作为,推动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新发展。一是统筹多方资源聚合力。积极调动行业协会商会、律师事务所等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铜、银、金”典型进位三年计划,层级递进培育选树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畅通协调劳动关系“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强示范引领探新路。首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一体化保障中心,实行劳动监察、调解仲裁、法律诉讼一体化运行。聚焦街道社区、商务楼宇、项目公司三大阵地创新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室,以“小载体”做实“大文章”。三是营造双方满意好环境。坚持双向发力,统筹推进平台企业发展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仅2023年为新就业形态企业提供用工对接服务72366人次,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15589人次,指导新业态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1052份、书面协议9139份,选树100个“最美户外服务站点”,推动形成新型就业创业好环境。
下一步,辽宁省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断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和谐劳动关系行业创建,积极打造特色品牌,奋力谱写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新篇章,坚决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为民族复兴、强国建设贡献辽宁力量。(辽宁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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