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汉宇
民间投资作为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民间投资占整体投资的比重超过一半。2023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长面临一定压力,但在稳定增长中,民间投资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切实激活民间投资,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汉宇提出建议。
各级党委、政府持续转变思想观念、深化“放管服”改革,要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激活民间投资上来,树牢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企业发展意识,建设服务型政府。
强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落细,加大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闭环管理,突出对落实效果的成效考核。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调整投融资信心。加大营商环境考核力度,让企业真正成为评价营商环境的主人,独立自主评价营商环境,避免人为干预,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参考性强。聚焦营商环境问题突出领域,深入开展政治整改工作。
创新财税机制,注入民间资本活力。继续放宽财税、金融等政策,特别是对民间投资,要在操作层面上出台更多具体的、针对性强的优惠措施;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项目融资方式,鼓励外资、民企、个人等多元股权投资主体的参与;推动信用担保发展,为民间投资增加贷款提供条件,对信誉好的民间投资企业,商业银行可与之签订合作协议,提供一定的授信额度,在额度内简化贷款和担保手续,发放信用贷款。
繁荣资本市场、提振投资信心、释放民间资本潜能。加大融资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切实解决融资“难贵慢”问题。加大对资本市场的规范整治和改革力度,通过推动市场化改革、优化交易制度环境、引入长期资金等措施,为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提供坚实基础,推动实现资本市场的长久繁荣,让投资者有更多的机会和意愿参与市场。
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定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在一般性竞争领域的积极作用,为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走向更广阔的蓝海创造条件。
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切实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切实保障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要以清晰、直接的方式“徙木为信”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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