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优”无止境,厦门营商环境正式进入6.0阶段。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了解到,《厦门市再创营商环境新优势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于本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印发。28大方面的全新举措为厦门高质量发展构筑持久强大的“引力场”,并为全国全省贡献更多“厦门方案”。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土壤,事关城市核心竞争力。《行动方案》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聚焦企业所需所盼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积极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再创厦门经济特区营商环境新优势。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市发改委围绕经营主体的需求,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厦门连续三年在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居前列。去年一年,厦门新增商事主体17.2万户。如今,在厦门,84.7万户商事主体,如鱼得水、蓬勃壮大。
市场环境时刻在变,在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如何在“营商”中“赢商”,更考验政府对症下药、精准施策的实操水平。“营商环境改革已进入下半场。”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厦门大学中国营商环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许志端告诉记者,上
半场的营商环境,主要解决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五大要素的共性问题,下半场的较量则取决于营商环境的定制化、个性化创新,厦门《行动方案》在这方面的政策探索持续加码,新的“打法”将进一步增强厦门城市发展竞争力。
推进更多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多式联运提单改革试点;持续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依托数字口岸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厦门口岸信息化系统和数据资源,全力打通企业通关堵点……据介绍,《行动方案》在巩固前五轮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的基础上,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坚持将市场主体获得感作为主要评价标准,从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巩固提升外循环层级、着力增强内循环动力等方面推出了28大方面的改革举措,着力激发市场活力新优势、打造特区开放新优势、构建全域创新新优势。
根据《行动方案》,市营商办印发了任务分解表,将28大方面的改革举措,细化为126项任务。与此同时,我市将强化营商环境全链条创新机制、建立营商环境指标双牵头机制、构建政策宣传和精准服务机制、建立市场主体满意度动态监测机制,助推营商环境举措落细落实。(记者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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