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三板一系列改革渐次落地,QFII和RQFII投资新三板步入实操阶段;新三板终止挂牌细则征求意见已结束;转板制度落地……这些举措既是夯实新三板发展基础的重要内容,又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部分。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三板改革制度相继落地意味着将会进一步完善新三板的上市及其管理制度,让市场各方在清晰明确的制度规则下开展相关业务,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将会对资本市场带来有益的补充,一些中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在新三板挂牌实现直接融资,从而有效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畅通中长期资金入市路径也是新三板的重要改革之一。近日,为确保QFII、RQFII交易业务顺利实施,全国股转公司联合多方共同搭建通关测试环境,供市场参与者进行通关测试,目前,本次通关测试已顺利结束。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关测试结束意味着QFII和RQFII投资新三板进入实操阶段,配合混合交易、融资融券等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市场风险管理工具,对于进一步壮大新三板市场机构投资者队伍、扩大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提升市场流动性、促进新三板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将为新三板市场注入更多“活水”,提振投资者和挂牌公司的信心,进一步吸引更多投资者进场“掘金”,提升整体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水平。
在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大背景下,新三板终止挂牌制度的出炉,将促进市场良性生态形成。2月20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已结束。
陈雳表示,《实施细则》值得关注两方面内容,一是主动终止挂牌方面,充分尊重公司自治。只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就异议股东保护做出合理安排,均可以申请终止挂牌,由全国股转公司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二是强制终止挂牌方面,搭建终止挂牌专区,强制摘牌力度更大。本次征求意见稿的监管力度更大,比如,在现行未按时披露年报或半年报、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情形的基础上,《实施细则》新增了四大类12种强制终止挂牌情形,坚决出清劣质公司,健全市场自净功能。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沪深证券交易所关于转板上市的相关办法也已进入实操落地阶段。该办法明确在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符合科创板、创业板定位,达到交易所规定上市条件的企业,可直接向交易所申请转板上市。企业不必因上市工作而摘牌、暂停资本运作,不必重复信息披露,可节约上市成本,更有利于主业发展。
陈雳认为,转板上市为新三板企业上市增加了一条路径,有望带动新三板精选层板块估值和流动性向创业板和科创板靠拢,促进了新三板内部分层的基础层、创新层和精选层之间递进效应,提升新三板市场整体的融资、定价和交易功能。
谈及还需要完善哪些配套举措,助力新三板更好的发展?陈雳表示,一是细化融资融券业务制度,构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融资融券业务是一把“双刃剑”,容易助涨助跌,须细化制度安排,助力新三板精选层市场的发展。同时,把握好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律,加速推进契合中小企业特点和投融资需求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市场功能,发挥好新三板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功能作用。二是,提高挂牌公司的财务规范性意识,进一步提升挂牌公司财务质量标准。股转系统指出当下挂牌公司的财务不规范问题主要体现在多个方面。例如财务管理薄弱,内控制度缺失,财务真实性存疑等问题,伴随着监管层的重视,提高新三板公司的财务规范程度,叠加精选层改革等举措,有望进一步吸引更多投资者进场“掘金”。
“今后还要进一步强化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监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对分层分类的上市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刘向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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