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全面开放铁路建设运营市场,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分类分步推进铁路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优质资产上市。干线铁路效益预期较好的项目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铁路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铁路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与此同时,在铁路规划建设工作中,一些地方存在片面追求高标准、重高速轻普速、重投入轻产出等情况,铁路企业也面临经营压力较大、债务负担较重等问题。
《意见》提出,干线铁路由中央与地方共同出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铁集团”)发挥主体作用,负责项目建设运营,效益预期较好的项目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支线铁路及铁路专用线以有关地方和企业出资为主,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建设运营方式。
《意见》还明确,制定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路网使用、车站服务、委托运输等费用清算和收益分配规则,保障路网资源统筹配置、公平共享,确保投资者参与项目决策、建设、运营的合法权益。借鉴城市轨道交通开发模式,加强土地综合开发,既有可开发用地可依法依规变更用途,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加快盘活,新增铁路综合开发用地要遵循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建设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协同管理。
国铁集团董事长陆东福此前曾表示,“十四五”期间,铁路建设任务仍十分繁重,在建、已批项目规模达3.19万亿元,将坚持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分类分层推进建设。同时,不断深化国铁企业改革,更加重视优质资产股权化经营,推动铁路混合所有制改革迈出新步伐。特别是落实国家推进铁路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的部署,加快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铁路行业市场化清算体系,为各类铁路市场经营主体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
据国铁集团年度工作会议,铁路资产证券化率由2019年的1.3%提高到了2020年的5.4%。2021年将有序推动中铁特货公司、金鹰重工公司等企业股改上市,开展设计集团等企业股改上市方案研究。推进既有上市公司再融资工作,加快实施铁路公司路地股权结构调整,推动国铁资本向路网干线集中。推进合资铁路公司重组,落实合资铁路债转股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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