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关月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法治、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始终关注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企业的“心上事”就是法院的“上心事”。近期,沈阳多家基层法院依法能动履职,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深入的法律服务和指导,共同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和发展。
浑南区
“法官服务站+营商”再升级
“法官,请问如果发现员工学历造假,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官,出差时的工作时长超过了规定工作时长,可以累计取得加班费和出差补助吗?”
“如果员工虚假打卡领取加班费,企业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日前,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桃仙人民法庭和民事审判二庭的法官们在沈阳国际软件园组织了一场普法培训会,培训会邀请驻园企业代表、员工代表参与,参会企业涉及医疗、通信、互联网等多个行业。培训会上,参会法官从法律规定和审判实务的角度出发,向参会企业和员工分析重点法律条款以及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帮助企业和员工真正理解法律规定的初衷,促使企业合法经营,员工合理维权,避免引发诉讼纠纷。
为企业量身定制解决企业实际需求,这是桃仙法庭成立“流动法官服务站”以来,持续提供涉企法律服务的一个缩影。在多年的工作摸索中,该庭不断调整工作方法,积极转变角色,将涉企法律服务真正做到实处。考虑到企业经营中可能会较多地遇到合同纠纷和劳动纠纷,该庭升级“流动法官服务站”模式,联合院内业务庭室,共同开展有针对性的涉企法律服务。
于洪区
开门纳谏听企声
日前,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举办“开门纳谏听企声 共话营商促发展”活动,倾听企业“心声”,了解企业需求,共商优化营商环境良策。于洪区营商局局长张旭东、于洪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区工商联党组书记高文峰及辖区17名企业家代表受邀参加活动。
在企业家座谈会上,于洪法院副院长杨春柳介绍了该院在推动涉企案件立、审、执全流程提速增效等方面的措施成效。企业家代表踊跃发言,为法院开展示范庭审活动、开通涉企案件“营商环境绿色通道”等举措点赞,并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和司法需求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与会院领导、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对企业家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给予了专业解答。
新民市
司法建议开“良方”
近日,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人民法庭在深入分析司法实践案例的基础上,向新民市工商联发送了系列司法建议。
大民屯法庭庭长高旭告诉记者,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法庭发现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点,因此,法庭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建议,发送了一系列司法建议,这些司法建议结合了法庭近年来审理的涉企案件特点,针对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纠纷解决等各个环节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法律意见。
随后,该庭与工商联紧密合作,共同开展法律讲座活动,邀请了29位企业家代表参加。在讲座中,该庭副庭长唐晓丽重点介绍了诉前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优势。
和平区
法律咨询“面对面”
记者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邀请和平区工商联及企业家代表到院座谈交流。
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十余名企业家代表对近年来和平区法院在服务保障企业经济健康发展上做出的工作和努力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结合自身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劳动关系、债权债务、合同履行等法律问题展开了“面对面”的法律咨询。和平区法院相关庭室领导认真倾听企业家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建议及司法需求,一一给予专业解答,帮助企业家们预防法律风险、健康合规经营。
企业家代表纷纷表示,此次座谈聚焦企业所需所盼,对企业今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企能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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