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制定出台《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推出乡村人才系列职称评审、乡村工匠补贴、农科生“订单式”培养等22条具体措施,力求破解长期以来乡村人才外流和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等突出问题。
农村蕴藏大量“田秀才”“土专家”和“乡创客”,为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政策措施》提出创新乡土人才评价机制,在评价标准上突破以往“唯学历、唯论文、唯身份、唯年龄”等评价门槛,面向乡村人才专门开展职称评审和技术等级定向评价,专门设立乡村振兴农经师、农艺师、农技师等9个职称专业,推动新一代职业农民获得社会认同、职业尊严,提高其社会地位,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据悉,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在原有投入的基础上,预计将新增投入近2亿元,重点对服务基层一线,在基层一线真抓实干、苦干、能干的乡村人才给予奖补。比如,明确每年要评定乡村振兴的农经师、农技师、农艺师等职称系列人才2000名,按照初、中、高级职称连续5年给予每年1000元~3000元补助;对符合农村创业创新要求的带头人,最高给予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评定的乡村工匠技能人才给予最高3000元的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对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的硕士以上人才和乡村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的本科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安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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