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推动
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的通知
粤办函〔2024〕9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省市联动工作机制,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人员
工作专班由省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省长任召集人,省政府协调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体育局、能源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民航中南空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公司(筹)等为成员单位。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由省发展改革委以工作专班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主要职责
统筹谋划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及有关问题,强化工作任务督促指导;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建立实施军地民三方协同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全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和低空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建立健全全域低空飞行管理机制和运行规则;推动低空经济全产业链布局和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培育推广低空飞行应用示范场景;组织推进低空经济运行支撑体系建设,指导各地低空经济工作开展。
三、分工安排
工作专班下设综合管理、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技术创新、产业招商、场景拓展六个专项小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一)综合管理组。
落实工作专班部署要求,督促各成员单位和专项小组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出台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与国家空域管理、民航管理等单位日常协调,构建军地民三方协同管理机制,协调全省全域低空空域分类、航线划设等管理事项。统筹城市空中交通试点等低空领域试点示范工作。协调全省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省市平台互联互通。指导省低空综合服务中心(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公司)业务开展。统筹省低空经济产业研究院和产业联盟、高端智库建设。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民航中南空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公司(筹)。
(二)基础设施组。
组织制定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南及相关规则标准。监督管理全省低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协助通用机场、起降点报批及建设、试飞等工作,组织推进地面保障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低空智联网和数字低空建设。加强低空经济建设项目跟踪调度,落实资源要素保障,协调解决项目问题。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能源局、民航中南空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公司(筹),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
(三)产业发展组。
推动全省低空制造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领先科技实力与影响力的低空领军企业。支持企业加快新型飞行器整机研发制造。推动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与低空经济产业跨界融合发展。促进整机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加强协作,提升低空制造产业链配套能力。统筹推进全省低空产业园建设。推动建立覆盖低空经济全产业链检验检测体系,支持省内适航审定机构提升适航审定能力和取证效率。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
(四)技术创新组。
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中布局低空经济技术相关项目,统筹推进整机、关键零部件、基础软件、低空服务等领域关键技术升级。组织推进低空飞行器中试平台建设。加强低空领域人才引育。强化与航空工业强省的联合技术攻关。争创国家级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平台。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
(五)产业招商组。
统筹全省低空经济产业链上下游招商引资。建设省低空经济产业大脑,定期梳理全省低空经济产业链企业清单,开展低空经济精准招商。统筹珠海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珠海亚洲通航展等知名展会平台的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
(六)场景拓展组。
培育低空应用示范场景。推动物流配送、应急救援、公共服务、航空运动、农业农村、旅游和气象等方面的低空飞行应用及展会、保险、租赁等衍生服务,深化“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应用。推动应用场景省内外区域协同,强化与港澳地区应用场景合作。推动第十五届全运会等重大活动低空示范应用。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体育局、省气象局。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专班会议机制。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专班会议,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召集人提议召开会议。会议议定事项经召集人同意后由工作专班印发有关单位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
(二)建立常态协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共享信息,形成工作合力。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同志作为联络员,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
(三)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各成员单位每月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堵点卡点问题,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与中央有关部委、省有关单位、地市政府沟通衔接,重要工作动态及时报告专班领导。
(四)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要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对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纳入督办台账,定期跟踪调度,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工作压实推进。
工作专班存续三年,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制有关文件,由省发展改革委代章。
省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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