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近年来,国家引导地方政府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成果显著。其中江苏省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勇于创新,取得了不俗的成绩。5月22日,《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无锡市副市长高亚光,请她就深化改革、创建良好营商环境话题分享一些经验与做法。
近年来,无锡市行政审批效能明显提高,营商环境得到了极大的优化。“然而改革的脚步永不停歇,为了不断升级服务,建立优质高效政府,我们在实践中认真研究分析,发现了目前还存在不足。”高亚光表示,国务院累计推出的适用全国的106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中,有直接取消、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先准入服务四个选项,其中直接取消2项,审批改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19项,优化准入服务84项,实际上保留和需要审批占比达79.25%;自贸区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共涉及涉企行政事项523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准入服务442项,保留审批的事项比例为95.98%。因此,可以看到“直接取消”和“审批改备案”的事项过少,使申请人的“获得感”不强。
对此,高亚光建议,应对现存企业设立的前置与后置许可事项重新梳理。对梳理出来的清单,依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要求,按市场、市场主体、社会(行业协会)、政府,分门别类地作出进一步的处置或处置建议,最大限度地走向“照后减证”。
一是该保留的坚决保留。对于涉及国家政治安全的出版业的设立,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特定金融行业、垄断行业的设立,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化学品行业、易燃易爆性行业的设立和地铁等专业复杂性较高的事项,这些许可不但应当保留,还需要掌握在有能力、有专业的专家或相应的层级手中,既不能随便地“简”与“减”,也不能无节制地“放”。
二是该削减的坚决削减。对于一些审批权从中央直接下放到县(市)、区甚至是乡镇(街道)一级的,不能为了保留而保留,为了审批而审批,应当一律取消。对于原来需要以月为计量时长的许可事项,如今即时可完成的,应当或取消,或改成备案。
三是该合并的坚决合并。本轮机构改革后,由于部门的合并、重组,许多原来分散在不同部门发放的“定量”许可证归并到了一个部门,应当予以合并发放。比如市场监管部门颁发了包括但不限于餐饮类营业执照后,就不再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证照合一”。
高亚光特别强调要加强依法保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由依法实施部门、国务院主管立法的部门,对涉及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作出“存、改、废”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针对涉及“改”与“废”的相关条文,尽快作出依法保障性质的决定;对现实操作中的一些已经作出改变的许可事项(含许可部门),应在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或修法予以确认和保障,或纠偏回归本源。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