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乡村振兴开局良好,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农村面貌焕发新气象。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目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在此基础上,我们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均每年1000多万人脱贫,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脱贫。一方面,脱贫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饮水安全也都有了保障。另一方面,脱贫地区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每个脱贫县都打造了2-3个特色鲜明、带动面广的主导产业。同时,农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截至2020年底,全国贫困地区新改建公路110万公里、新增铁路里程3.5万公里,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路;贫困地区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贫困村通动力电比例达到100%,贫困村通光纤和4G比例均超过98%,行路难、用电难、通信难等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截至2021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0%。其中,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90%。全国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可以说,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产业振兴取得明显成效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夯实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加快发展。十年来,累计建成15.6万座初加工设施、5万多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了70.6%,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近25万亿元。
二是乡村休闲旅游业稳步发展。十年来,建设了一批休闲农业精品景点,全国休闲农庄、观光农园、农家乐等达30多万家,年营业收入超过7000亿元。
三是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十年来,各类涉农电商超3万家,农村网络零售额2万多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4200多亿元,打造了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品牌。
四是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渐成趋势,也就是我们强调的,要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十年来,累计创建1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300多个农业产业强镇、3600多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打造了一批乡土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质量效益较高的乡村产业发展高地。
举几个例子。在全产业链延伸方面,河南省漯河市紧紧抓住“粮头食尾”“农头工尾”,让粮食做前端、餐桌做尾端,农业做前端、工业做尾端,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链条完备、紧密衔接、纵横配套的农业全产业链。2020年,全市食品产业营业收入2000亿元,带动农户25万个,户均增收3000多元。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方面,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2020年,安吉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总产值达46.6亿元,游客接待人次1056万、营收21.48亿元。在文化特色释放文化红利方面,安塞腰鼓作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之一,具有突出的地域特色和产业价值。依托这一特色,冯家营村建起了以腰鼓表演和民俗观光为主题的民俗文化村。仅2019年,冯家营村就接待游客46万余人次,户均增收约7000元。
五是农村创新创业日渐活跃。十年来,全国建设2200多个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累计有1120万人返乡回乡创新创业,平均每个主体带动6-7人稳定就业、15-20人灵活就业。《“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等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10万人,辐射带动500万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发展壮大;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超过1500万人,其中农村创业带头人100万人。
我们要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以来,我国实现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平稳过渡,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33项过渡期衔接政策出台实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全面建立,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并继续倾斜支持,脱贫群众收入持续增长,发展能力持续提高,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增速均高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聚焦重点区域,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质量持续提升,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三方评估数据显示,脱贫地区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认可度达94.9%。
农村改革全面深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深化改革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基本形成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
第一,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集体产权制度、宅基地制度等重大改革,探索形成了一批成熟定型、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成果。
第二,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全覆盖,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较2012年翻了一番多,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
第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确认,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归属更明了、农民财产权利更多了。
第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家庭农场达到390万家,农民合作社超过220万家。
第五,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市场调控制度进一步完善,适时调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改革和完善玉米临时收储制度和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建立“市场化收购+生产者补贴”新机制,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未来,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始终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人民获得更多福祉奠定坚实根基。
(根据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卞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发展的历史性成就》讲稿摘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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