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强调,要持续用力、精准发力,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为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在既有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加大系统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是我区全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再深化再提升再突破的一条现实路径。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需精准发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世界各大经济体应对国际环境大变局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的迫切需求,更是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冠肺炎疫情还在反复,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内外部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增多,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压力较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内外消费潜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优化营商环境无疑是极为重要的举措。当前,各省市地区以起步即冲刺、开局即决战的姿态,全面掀起优化营商环境的热潮,开展了一系列实践探索。我区也在突破现有体制机制框架下进行了改革创新。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内蒙古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进行的改革攻坚取得了积极进展、收到了明显成效。市场主体更多、更活了,民间投资更稳、更快了,企业负担更轻、融资更便利了,网上办事更便捷、更高效了,政府监管更公平、更到位了,市场环境更规范、更法治化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区营商环境整体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取得的成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基础并不稳固,进展也不平衡,存在差距和不足。必须持续用力、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实现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用良好的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正视营商环境的差距与不足
根据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发布的《中国31省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2020》显示,内蒙古营商环境指数为44.97,全国排名第25。分区域比较,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排名靠后,在西部地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均在区域内各省均值以下。中科营商环境大数据研究院最近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指数蓝皮书(2021)》显示,内蒙古营商环境指数得分为36.12,居全国第29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0.70。
统计结果明显指出:无论是总体排名,还是分区域比较,内蒙古营商环境均处于落后水平,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步伐力度和取得成效靠前的地区相比,我区尚有较大差距和不足,已经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内蒙古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一个非解决不可的问题。对于我区而言,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向工作。
营商环境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没有最优,只有更优。市场是不断变化的市场,营商环境也应随着市场的变化不断优化。必须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把目前营商环境改善的好势头保持下去,决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决不能有初战告捷就鸣金收兵的想法,决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
借鉴“他山之石”促进巩固提升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要进一步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内生动力,关键是需要用更好更优的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赋能。在这方面,内蒙古还需向其他省市学习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加以借鉴、复制、推广、创新,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推动营商环境迈上一个新台阶。
简政放权“精减”到位。简政放权就要将权力下放到地方,下放给市场主体,推进各类审批服务便利化。如,北京市开办企业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等改革,将申请营业执照、公司公章、申领发票、社保登记4个环节精简为 1 个环节;杭州全市域范围将开办企业、设计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各环节整合为“一件事”,实行开办企业 “一日办结”;银川市打破区域行业限制,推出“1+N”多证联办审批模式,实行准入、准营“一件事情、一次办好”,实现一天内办完企业开办事项。
放管结合“监管”到位。“放”的同时也要“管”,放管结合要规范执法和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如,深圳市推行信用监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最新科技,覆盖企业服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多个领域;上海市实行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制度,推动市场监管、消防等多个行政执法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衢州市推行精准监管,在一窗受理云平台中嵌入行政审批、行政监管等五大领域,实现公共信用信息评价、联合奖惩、红黑名单等信用协同应用,推行信用容缺受理和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
做实服务“便利”到位。良好的营商环境首先一定是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从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方案看,主体内容是抓“便利化”改革,本质是为企业从建立、运营到发展壮大提供高效、便捷的市场环境。北京市9大政策体系中,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等7项内容与“便利化”密切相关;广东省6项改革中有5项直接指向“便利化”;浙江省则率先推出“最多跑一次”改革,所有条款均是围绕为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化”部署的改革任务,以此倒逼简政放权。
政策资源“组合”到位。在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工作推进上,很多地区并不是就某个领域进行单独发力,而是注重整合政策资源,注重政策的系统集成,打改革的“组合拳”,既有“面”上的综合部署,又有“点”上的细化举措。如,上海市出台了1个行动方案和11个专项行动计划,探索推出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西安市制定5大工作方案和21个行动方案,将政府职能转变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浙江省不断细化改革内容,精进改革手段,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方案,在手续、时间、成本、数据共享等重点问题上一一予以突破。
改革特色“标识”到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一些地区既注重突显“便利化”这一共性特征,又注重彰显各自的个性特征,力求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打响“标识性”“旗舰式”改革品牌,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知名度,努力争当优化营商环境的示范引领标杆。如,上海市、深圳市、广州市突出的是“国际化”,把改革的落脚点放在开放型经济上,重点在外资准入、金融开放、跨境贸易、扩大进口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和重点突破;江苏省注重“法治化”,在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保护财产权和知识产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出台了有力举措;浙江省、山东省和辽宁省侧重“数字化”,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热线“一线连通”、智慧城市多领域应用等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
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
对于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还需认真总结、思考,提炼出符合内蒙古实际的具体优化举措和方案。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循序渐进、有的放矢,系统性、精准化推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
改革指向要突出重点。优化营商环境的首要任务要突出“便利化”,要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依托,将“便利化”作为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的校准坐标来抓落实,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法治化”“数字化”“国际化”等改革。最终检验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标志和特征是“阳光化”,能够普照类型足够多的市场主体,不管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微企业,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让其在阳光充足、雨水丰沛的营商环境里茁壮成长。
优化方案要量身定制。我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政策与其他地区相比是具有明显区域差异的,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既要借鉴先进经验,也要结合内蒙古区情,因地制宜、量身定制,适应新变化、新需求,找到适合自身的具体优化举措和方案,将其作为改革的切入点,将现有改革优势放大,更好地发挥改革红利的撬动作用,并在“撬动”上做文章、找思路、找举措,进一步丰富内涵、拓展外延,把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作为“牛鼻子”,牵引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
政策体系要系统集成。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抓顶层设计,做好总体改革方案的制定,更要抓政策落地。做好专项行动方案和细化改革举措的制定,将每一项具体工作都纳入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办事环节、办事时限和工作流程的整体工作体系中,形成一系列配套制度法规体系,优化制度体系内部之间的协调和衔接,使改革体系愈加完善。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联动起来加强政策研究,以此推动相关制度合理规范修订。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厘清各部门职能边界,分清职能权属,实现权责清、边界清、职能清,进而统筹推进营商环境政策组合起效。
各项政策要用好用活。优化营商环境不仅要注重研究地区政策,更要注重研究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发展战略,吃透各项政策内涵,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认真研究和评估各项政策的协调性,确保中央政策与地方自主创新政策相协调,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相协调,人才、金融、财政、税收等政策相协调。在此基础上,借助重大战略和有利政策之机,找准自身比较优势,创新独特“招式”,用好用活中央和地方政策,让各项利好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作者单位:内蒙古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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